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简介
及其学位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类别简介
(一)专业学位类别概况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 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等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的产生与公共管理事业现代化的发展密不可分,自创立后百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目前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
我国于1999 年正式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设立的基本依据就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满足公共管理事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指出: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特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其他公共机构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自创办以来,在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需求旺盛的环境下,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充分的办学基础和经验:在培养模式方面,制定了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培养方案、论文分类及指导性意见等一套比较成熟的专业学位培养标准;在师资队伍方面,建立了一支由国内外知名学者、党政机关专家型领导干部组成的复合型、应用型师资队伍;在质量监督方面,形成了涵盖合格评估、专项评估、专项巡查、质量认证等比较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在管理服务方面,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引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作用,各培养院校也相应成立了专业的公共管理硕士教学管理及服务部门,发挥了很好的教学质量保证和教学服务保障作用。
自创办以来,公共管理硕士培养院校不断增加,报考人数不断提升,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已成为提升我国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渠道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专业学位类别内涵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有着多元化的学习需求。为此,各培养院校根据办学优势、地域特点和自身规划,结合所招收学生的学科背景及工作需求,开设了一系列与公共管理实践密切相关的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爱好特长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掌握该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相应的政策分析方法和技术,切实提高相应的职业胜任力。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院校开设的专业方向达500余个,开设比较多的专业方向有政府治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地方政府治理、政府数字治理、公共服务与绩效管理等。这些专业方向延伸到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突破了传统的学科分类,为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精心培养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打造了开放性平台,探索出一种学科交叉、知识融合的新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
(三)专业学位类别服务面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公共管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广大公务员和公共机构从业者队伍能够与时俱进,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方法,能在复杂情境下解决公共管理实践问题。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公共服务精神。在此背景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大部分为在职学生,他们毕业后可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少部分重新就业的公共管理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也较为广阔,他们既可以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如各类协会、基金会、智库等)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相关工作,也可以去非公共部门的行政管理等岗位就业。
(四)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了解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实践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完成有实际应用价值或运用理论开展实际问题分析的学位论文,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够从事与本学科有关的应用研究和实际工作。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应是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
在政治素质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国家,心怀“国之大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学术道德上,树立法治观念,坚守学术伦理,坚持学术底线,维护学术诚信,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
在职业素质上,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练就过硬本领,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追求高尚纯粹的思想境界。
在心理素质上,爱岗敬业、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意志坚定、自信有度、胸襟宽广,能正确面对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
(二)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应完成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学习,建立完整的公共管理领域基础知识结构,掌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及技术,能够交叉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发现、分析、解决公共管理领域实际问题。
2.专业知识
应在完成核心课程的基础上,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完成该专业方向的系列课程,以熟练掌握该专业方向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方法,并完成一些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提升素质和陶冶情操的选修课。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方向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办学优势、地域特点和自身规划,结合所招收学生的学科背景及工作需求,经过充分论证后开设。一般而言,专业方向的开设应与公共管理有关领域或具有共性的公共事务等密切相关。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爱好特长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在完成有关系列课程后,应掌握该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应的政策分析方法和技术,切实提高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潜力。
(三)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养模式及教学方式等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区别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实践训练是体现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色的重要方式。
一般应接受两方面的实践训练:一是要参与相当课时的经过设计的案例教学课堂训练;二是要完成有专门实践导师指导的公共管理实践训练。
1.案例教学训练
应接受相当课时数的案例教学训练。通过案例教学的训练,在分析、讨论、角色扮演等学习形式中,获得利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真实体验”,培养在面临问题、矛盾和困境时做出科学决策的思维方法,提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方法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价值判断的能力。
2.公共管理实践
应接受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时长的公共管理实践训练。公共管理实践是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掌握一定的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后,在政府机构和其他公共组织等进行的实践训练。在实践导师的指导下,有意识地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果、提升工作技能。实践形式可以是多元化的,包括参观、考察、参加课题研究等。
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原工作单位接受公共管理实践训练。缺乏公共部门工作经历的学生,还应到公共部门完成公共管理实践训练,或在有公共部门工作经历的实践导师指导下,结合所在单位的具体实务完成公共管理实践训练。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完成公共管理实践训练后应提交符合所在院校要求的实践报告。
(四)获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除了公共服务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通用能力外,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突出能力包括:
1.政治能力。能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2.调查研究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对调研得来的材料能系统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影响、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科学决策能力。有战略眼光,能深入研究、综合分析、全面权衡、科学决断,把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工作融入国家事业大局;能开展可行性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综合评判,科学取舍,使决策符合实际情况。
4.改革攻坚能力。有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使改革举措符合客观规律;掌握创新方法,坚持创新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从基层改革实践中汲取智慧;善于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5.应急处突能力。有风险意识,能准确预判风险,制定可行预案,做好风险应对准备;面对突发事件能准确把握风险走向,抓住主要矛盾,果断行动,整合资源,有序应对。
6.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
7.抓落实能力。勇于担当,善于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能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稳扎稳打,不断通过化解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写作是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大幅提升综合能力的关键环节,是其知识水平、技术方法与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培养院校教学质量、培养效果乃至办学水平的综合反映。
1.选题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强调应用和实践导向,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党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机构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尤其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工作岗位、工作领域相关的问题展开研究。在选题时应选择适当的切入点,使研究的问题更加具体化,研究过程更加可行可靠,研究达到一定的深度。
2.论文类型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可分为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公共政策分析四种类型。
专题研究类论文应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专门知识、专业理论和科学方法,对研究问题进行系统科学分析,提出解决办法,鼓励在此基础上对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领域知识进行提炼创新,为公共管理改革、决策和实践提供经验、理论和方法支持。
调研报告类论文应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专门知识、专业理论和方法对所调研事件的背景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通过调查,采取规范的方法和程序,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系统、规范地呈现调查结果;通过科学分析,得出调研结论;针对结论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鼓励在此基础上对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提炼和创新。
案例分析报告类论文应对案例事件的全貌信息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和处理,将案例信息进行结构化展现,体现可读性;应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专门知识、专业理论和方法对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充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视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方法;鼓励对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领域的概念、理论和模型等知识进行反思和创新。
公共政策分析类论文应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专门知识、专业理论和科学方法,对公共政策问题进行系统科学分析,提出优化方案或解决办法,鼓励在此基础上对公共管理领域的公共政策知识进行提炼创新,为公共政策的议程设置、问题界定、目标设立、方案规划、后果预测、方案决策、执行与监测、评估与终结、调整与变迁等提供经验、理论和方法支持。
3.质量要求
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上,应做到论点明确,理论联系实际,论据详实可靠,论证充分;并应做到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行文流畅。
在论文所体现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分析能力上,应体现出作者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领域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运用规范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通过调研,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材料详实,结构严谨,推理严密,逻辑性强;层次分明,图表规范,善于总结提炼。
在论文成果上,应有一定的创新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能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新现象、新问题,提出新命题、新观点,论文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为公共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与政策建议。
4.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涉密处理等具体要求,以及论文的字体、字号等写作格式,参照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原则上,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