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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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农 业 大 学 文 件

赣农大发〔2018〕56 号

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2.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江西农业大学   

2018 年 9 月 22 日


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多出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 6 月份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且要求:

    1.学术论文成果类:(1)自然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农业大学;(2)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农业大学;

    2.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术竞赛等成果类: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农业大学。

    第四条 学术型硕士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的重要问题,有较好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具有独到的见解,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所创新,能基本反映本学科相关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且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作者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内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论文应遵循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佐证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表达准确,行文流畅,层次分明;

    5.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分别达到 70 分及以上且平均成绩为 75分及以上,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分别达到 85 分及以上且平均成绩为 90 分及以上;

    6.递交的论文符合《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及印制规定》中的要求;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位论文还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发表 1 篇 SCI、SSCI、EI、A 类论文(以学校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或 2 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人文社科类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发表 1 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 1 篇 CSSCI核心版期刊论文;

   (2)获得 2 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获得 2 项省部级以上竞赛奖励。

    第五条 专业学位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紧密结合生产需求和发展实践,为生产实践中的前沿问题,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2.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对专业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

    3.论文作者具有体现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论文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理严密;调研、试验、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结论准确;文字表达精练,引证规范;

    5.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分别达到 70 分及以上且平均成绩为 75分及以上,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分别达到 85 分及以上且平均成绩为 90 分及以上;

    6.递交的论文符合《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及印制规定》中的要求;

    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位论文还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发表 1 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 1 篇 CSSCI 核心版期刊论文;

   (2)获得 1 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获得 1 项省部级以上竞赛奖励。

    第六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在本年度获得学位的论文中产生,学校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 评选程序及办法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须经学科(领域)答辩委员会推荐,学生个人要提交《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 1 份纸质学位论文等支撑材料。答辩委员会推荐人数不超过当年二级学科(领域)获学位人数的 10%,四舍五入,宁缺毋滥;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盲审专家意见及答辩委员会评价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选名单。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结合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和汇总;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到会全体委员2/3 以上同意者,方可确定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公示。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研究生院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予以公布。

    第八条 异议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优秀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异议内容一经查实,将在全校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对已批准的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查实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销其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追回奖金,对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建议学校按《江西农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赣农大发〔2009〕59 号)文件对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第十条 学校将综合学位论文作者毕业后一年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优先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省级和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赣农大研发〔2010〕15 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江西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925日印发